孙子兵法的智慧与谋略(孙子兵法的智慧与谋略是什么)
孙子兵法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“变”。
孙武(约公元前545年—约公元前470年),字长卿,春秋末期齐国乐安(今山东省北部)人。中国春秋时期著名的军事家、政治家,尊称兵圣或孙子(孙武子),又称“兵家至圣”,被誉为“百世兵家之师”、“东方兵学的鼻祖”。
首先我们看:“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不可不察也。”从开篇我们可以了解到孙武老先生是一个善于观察,时刻清醒而又不好战的一个人。更多的是对于战争原因和结果的分析解释,打仗就是打经济,打的民力和物力,保障有利是先决条件。
其次看《军争篇》:“军争之难者,以迂为直,以患为利。”这里看出来孙子的辩证思维,任何环境在条件的影响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,“以迂为直,以患为利”简单理解是以退为进,大家都很熟悉的“卧薪尝胆”,古人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答案:
有志者,事竟成,破釜沉舟,百二秦关终属楚;
苦心人,天不负,卧薪尝胆,三千越甲可吞吴。
最后是最难懂的《九变篇》:“圮地无舍,衢地交合,绝地无留,围地则谋,死地则战,途有所不由,军有所不击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争,君命有所不受”。就是在适当的条件下采用相应的行动,化不利为有利,化腐朽为神奇,当然这也是最晦涩难懂的一篇。
和道家的否极泰来思想有所不同,兵家讲究实用性、实效性,也是公司企业的必备法典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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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孙子兵法》成书于春秋末期,糸孙子所著。孙子,名武,齐国人。后担任吴国将军。孙子时代,吴国向西打败了强大楚国,向北对齐国和晋国也造成了很大威助,吴国当时的军事胜利,孙子功不可抺!其所著《孙子兵法》是我国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军事著作,光照千秋!是历朝历代军事家致胜之法宝!堪称″千古奇法"!
《孙子兵法》提出了哪些谋略致胜的军事思想?
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概括、浅析一一
首先,《孙子兵法》对战争胜负有着十分科学的整体认识。它认为战争是"国之大事",关糸到国家的存亡,人民的安危,必须慎重对待。要"合于利而动,不合利而止″;交战前,要通过对交战双方利弊分析,先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。“夫未战而庙算胜者,得算多也;未战而庙算不胜者,得算少也”;从而把握全局,决定战争方向及打法。
其次,《孙子兵法》对于战争与经济的关糸有较深的理解。它认识到,战争必须以国家经济实力为基础,提出三个观点:1,兵贵胜,不贵久。速战速决。2,取粮于敌。国家在战争中会因远道运粮而导致贫困,应尽量就地征粮。3,车杂而乘之,卒善而养之。为弥补战争中物质供应以及兵源不足,可以缴获敌方战车和我方掺杂使用,善待俘虏,为我所用!
还有,《孙子兵法》对战争与政治关糸也有独到的见解。战争会给经济造成破坏,是不利一面,然而,战争的胜利,可以弥补国家土地与资源的不足,能够暂时解决国家之间、民族之间、政治集团之间的予盾。战争的胜利与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糸。所以《孙子兵法》中将"道"列在"五事"之首,指出″令民与上同意",还说"善用兵者,修道保法,故能为胜败之政"。可见,《孙子兵法》不仅认识了战争与经济的关糸,同样也认识到了战争与政治的关糸。
在《孙子兵法》中,还有很多朴素的辨证法的观点,论述了战争的胜负和客观之间的关糸。它指出,战争的胜利受客观条件限制,是以不人的意志转移的。因此,要尊重客观规律,做到"先为不可胜,以待敌之可胜",″敌佚能劳之,饱能饥之,安能动之";"我欲战,敌虽高垒深沟,不得不与战″;″我不欲战,画地而守之,敌不得与我战″;因此,"胜可为也,敌虽众,可使无斗"。这里,《孙子兵法》又论述了战争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重要!人们如果掌握了战争主动权,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则能取得战争之胜利!
《孙子兵法》处处闪耀着哲学的智慧与光辉。其战术原则也是备受推崇的,主要有:
一,避实击虚
《孙子兵法》说,″关兵形像水,水之行,避高而趋下;兵之形避实而击虚″;就是说,集中优势兵力,攻其不守,避其锐气,击其虚弱,歼之!
二,致人而不致人
″致人″即调动敌人。让敌人依照我方意图行事,而不″致于人",被敌人调动。
三,先胜而后求战
《孙子兵法》首篇写道:″兵者,国之大事,生死之地,不可不察也";只有客观评判敌我之优劣,认真准备,决不打无把握之战。
四,知彼知己,百战不殆
了解自己,也要知晓敌情。才能克敌之短,扬己之长,取得胜利。
五,以正合,以奇胜
正面攻击,侧面重击,后面奇击!
六,识众寡之用者胜
″凡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守之,不若则避之″这是用兵一般原则。另一方面,《孙子兵法》又说,兵以诈之,以利动,以分合为变者也。打仗、用兵应视不同情况而灵活使兵力分散或集中,以优势或创造局部优势消灭敌人!
《孙子兵法》其精髓在于″避实击虚″的军事思想,结合全著,其谋略光照千古,博大精深!不是吾能道出一二,权当抛砖引玉。以上浅见,免为其答,望赐教!
付时勇2019年10月14日于岳阳君山御景园

一、因敌制胜
孙子在《虚实篇》中提出“因敌制胜”的谋略,对于如何正确地选择作战目标、作战方向和指挥军队的作战行动,具有重要的价值。论辩场如战场。战场情况瞬息万变,论辩场同样风云莫测;战机稍纵即逝,辩锋瞬间逆转。论辩是破——立的辩证统一。破是攻,立是守;不破不立,边破边立。攻要有杀伤力,或正面强攻,或攻其一点,或攻其不备,破是为了立。防守要坚不可摧,观点鲜明,论据充足,论证严密;守不是一味固守,应以攻为守,主动出击,方能变被动为主动。但不论是攻还是守,都要依据“敌情”而决定取胜的方针,才能“致人而不致于人”。
日本投降后,梅汝??作为中国法官的代表出席远东国际法庭审判日本战犯。开庭前,为了座次问题,法官间发生了争议,庭长坐首席,是澳大利亚法官韦伯,右手第一把交椅由美国法官坐,左手第二把交椅成了争议的焦点。梅汝??意识到当时中国虽然是“四强”之一,实则徒有虚名。为了国家的尊严和荣誉,他当众表示:“若论个人之座位,我并不在意,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的国家,我还要请示本国政府……。我认为法官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合理。今天是审判日本战犯,中国受日本侵害最严重,而抗战时间又最久,付出的牺牲也最大,因此,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应排在第二位。”法官们虽然众说纷纭,但因法庭并没有排座次的原则,梅汝??的理由又无可辩驳,所以都没有提出异议。然而,出人意料的是,开庭前一天预演时,韦伯却突然宣布了入场顺序是:美、英、中……梅汝??当即提出抗议,并脱下法袍,拒不登台。他说:“今天预演已经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,一旦明天见报,便既成事实。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多异议,我请求立即为我的建议进行表决,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,回国向政府辞职。”韦伯只得召集法官们表决。最后,终于按受降国的签字顺序:美、中、英……排定入场先后和法官座次。
这是论辩中的一个很好的“因敌制胜”的例证,梅汝??先故意说“还要请示本国政府”,是一种“退”,实质是“以退为进”的策略,令众法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继而梅汝??转退为攻,义正辞严地陈述了中国法官应该坐第二席次的道理。这一招是出人不意,攻人不备的,因为法庭并没有关于座次安排的章程可循,梅汝 占了局势的上风。可是没想到在预演时,韦伯却让中国屈居第三席次。梅汝??当即抗议并脱去法袍不上台,声称“要回国辞职”,这又是巧妙地“退”。但“退”中有“进”,守中有攻,攻守兼备。他建议法官表决——对表决的结果,他早已成竹在胸,根据当时的情况,并没有别人再提出其它原则。梅汝??审时度势,因敌制胜的做法值得借鉴。
二、利而诱之
论辩是为自己立论,反驳别人的一种语言交锋。论辩双方所持的观点虽然是对立的,但同样是为了“明是非,审治乱,明同异,察名实,处利害,决嫌疑”。孙子在《始计篇》中提出了“因利而制权”“利而诱之”的谋略思想,战争的最终目的,无疑都是为了一个“利”字。论辩的终极目标,归根结底也是为了一个“利”字。论辩之利,有有形的利、无形的利,眼前的利、长远的利。在论辩中,如果能以小利引诱对方,往往能使对方因小失大。
美国曾发生过一起诉讼案。原告波芬尔?威特被电梯砸伤了肩膀,声称肩功能严重受损,无法抬到正常的高度。在法庭上,辩护律师艾哈马问原告:“你的手能举到什么程度,你能让法官看看吗?”威特小心地抬起手臂,举到耳根,就停止了。“那么,请你告诉我,在你手臂没受伤之前,大概可以举到什么高度?”“可以举这么高。”说着威特把手举过了头顶。威特利欲熏心,在利的驱使下,放松了警惕,为了多得到几个赔偿钱结果露出了庐山真面目。辩护律师正是抓住了威特争利心切这一点利而诱之,使之放松了警惕,剥去了其伪装。威特聪明反被聪明误,想多讹诈几个钱的企图破灭了。论辩中不仅要“趋利避害”,更要“杂于利害”,如果只想到如何得到,其结果往往是占小便宜吃大亏。
三、避实击虚
孙子在《虚实篇》中说:“夫兵形像水,水之形,避高而趋下;兵之形,避实而击虚。”孙子在《军争篇》中又说:“善用兵者,避其锐气,击其惰归,此治气者也。”避实击虚作为兵家谋略,指在某些情况下,避开敌之强劲,而攻其惫弱,在论辩中运用此谋略,就是要避其锋芒,抓住对方的弱点,打开缺口,攻其一点,不及其余,扩大战果。
1984年里根在竞选总统时与对手蒙代尔进行电视辩论。蒙代尔针对里根的年龄大发动攻势,指出高龄不适合担任总统。里根反击说:“蒙代尔说我年龄过大。我不会把对手的年轻、不成熟这类问题在竞选中加以利用。”这风趣而辛辣的论辩语言引得听众大笑,在笑声中,选民们接受了里根。其实,蒙代尔的话无疑有一定的合理性:年龄过大,精力当然就不够充沛嘛!但是里根巧妙地在论辩中把“年龄大而精力不充沛”的攻击化为“年龄小而不成熟”的反击,又宣称自己不准备利用这一点,与对手的行为形成鲜明的对照。这样,里根避实就虚,不但在论点上,而且在人品的形象上也反击了对手,取得了这一回合的胜利。
这个例子告诉我们,在论辩中如果发现对方

